美国移民经济担保注意:移民局全新定义公众负担影响广泛
2020年1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通过了川普政府要求解除“公共负担”新政禁止令的上诉,使得川普政府得以实施“公共负担”新政,最新的美国移民经济担保方面的公告显示,移民局将于2月24日起执行此项新政策。
1月30日,移民局发布公告,除目前尚受法院禁止令所限制的伊利诺伊州之外的全美各州,移民局将对2月24日后的移民申请执行该项新政,日期以纸质递件UPS、FedEx和DHL的邮戳日期为准,电子件以及寄送日期为准。
“公共负担”新政,即川普政府于2019年8月14日颁布的“the 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公共负担不予受理”新法规(要闻:川普打击合法移民的公共负担新规出台),旨在避免向贫困移民发放绿卡。该新规定将从多个因素考量绿卡申请、签证申请或签证延期者,是否可能成为“公共负担”从而拒绝申请或要求提供保证金。
该新法规,原定于2019年10月15日实施,但多个州对此新规发起诉讼并被地方联邦法院叫停。
根据该新政,移民局将根据移民福利申请者的年龄、健康状况、收入、教育程度和技能等多种因素,以确定该申请人是否在将来任何时候可能成为“公共负担”。
重新定义美国移民经济担保
移民局将“公共负担”重新定义,也即重新定义美国移民经济担保:适用于在2020年2月24日或之后,在36个月内总计接受福利超过12个月(一个月内收到两项福利算为两个月),领取一项或多项特定“公共福利”的非公民。
“公共福利”包括:任何现金收入福利、补充社安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有需要的家庭临时协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 -TANF)、粮食券(Supplemental Nutritional Assistance Program-SNAP)、Section 8住房补助、长期护理、医疗补助(Medicaid,21岁以下的个人及孕妇或产后60天获得的福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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