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期移民局对EB1A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通常简称为“EB1A”)移民申请的审理愈加严谨,以下元臣将结合近期的几个补件(request for evidence,以下简称“RFE”)入手,分享若干移民局在处理EB1A时的审理趋势。
补件案例
(一) 强调申请人专利或著作材料的真实性
申请人A在路面工程领域颇有建树,已经成功申请数量可观的各项专利。但移民局在RFE中提出,网络检索其专利时未发现其在发明人名单当中。申请人B在塑料制品行业也颇有造诣,手握众多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在RFE中,移民局提到,使用其专利号进行网络检索时未能检索到对应的专利记录。申请人C主张自己出版了多部著作,但移民局在RFE中提出,未能通过检索统一图书编号搜索到这些出版物。上述专利及著作问题导致移民局对申请人整套材料的真实性产生质疑。
(二) 强调申请人专利的实际运用证据
在对上述申请人A及申请人B的RFE中,移民局也提出,专利只能算是满足原创性贡献,但专利本身不能自动证明其“重大性”(major significance),因此要求申请人补充专利被业内实际使用(licensed to use),或实现了数额可观的商业销售(commercial sales),或其它证明对业内产生了重大影响(significant impact)的证据。
(三) 强调申请人专长对美国的实际价值(prospectively substantial benefit)
申请人D是一名传统乐器制造手工艺人,在业内小有名气。移民局在RFE中认可其通过了两部分分析法(two-part analysis)的第一步,即移民局认可申请人是其领域的杰出人才(one of that small percentage who has risen to the very top of the field of endeavor),但其不认可移民局满足《美国移民与国籍法》(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第Section 203(b)(l)(A)节第ii节和第iii节的要求,即申请人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专长(continue work in the area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且其专长将对美国带来潜在的实质利益(substantially benefit prospectively the United States)。
案例分析
移民局在审判每个案子时需要严格遵守《美国移民与国籍法》(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美国联邦法规》(第八篇)(Title 8,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等法律法规及《评判官实操手册》(The Adjudicator’s Field Manual)的规定。此外,在Kazarian v. USCIS以后,移民局审理EB1A的案子时,需统一采用两步分析法:首先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申请人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申请EB1A的最低标准(要么有诺贝尔、奥斯卡等级别一次性重大获奖成就,要么满足“十点中至少满足三点”的要求);如果申请人满足申请标准,移民局将在第二步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最终资格判断(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总体上,由于杰出移民的实际审理过程中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既有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无法实现对杰出移民每一项标准都予以细化,因此审判官在对各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时,对各项证据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标准仍持有相当大的自主裁判空间(Discretion)。在上述RFE中,移民局对申请人A、申请人B及申请人C的专利及著作进行网络核实的行为并未超过其职权范围,尤其是在目前全球EB1A申请数量较大的情况下,元臣认为移民局未来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将成为常态。此外,随着案件受理数量的增加及移民政策的影响,移民局对申请人的行业贡献或行业高度也愈加重视,这一点从其RFE中向申请人追加专利应用证明或商业销售证据就能反映出来。
另外,还有一点比较容易受到忽视的是,即使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成功满足法律对杰出人才的规定,但要让移民局批准其移民申请,还有两点要求申请人也必须满足:首先,申请人需要证明其入境后将继续从事其专长;其次,申请人需证明的入境将对美国带来潜在的实质利益。这两点要求在诸多关于EB1A介绍的文章中都或多或少受到了忽略,而恰恰是这两点要求,在当前移民局日益严谨的审理趋势下,往往会成为导致申请人申请受阻的关键因素。
写在最后
总之,综合近期收到的RFE,元臣认为移民局对EB1A的审理有逐渐严谨的趋势,但未超过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这一方面要求主办律师在处理申请人材料时更加细致,同时也要求申请人本身更加主动地配合主办律师准备申请材料,尽量避免因为客户所提供的行业贡献材料不足等原因从而招致移民局的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