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移民局的EB-5新法规终于开始实施。
但是,如果确定保留优先日,TEA的确认方式等,都一直未明确。
最近,移民局发布了一份问答,明确了实施细则,今天就来简单看一下:
I. 保留优先日
移民局明确了几点:
1. 只有11月21日之后递交的新申请,才能保留之前已获批I-526的优先日;
2. 必须申请人尚未通过老I-526登陆,老I-526未因为投资人材料做假或不真实的原因被移民局撤销;
II. 最低投资额
移民局明确了:
1. 老人老办法,之前已递交的申请,按照老的投资额处理;
2. 移民局允许在新法规实施前只做了部分投资并递交了I-526申请,只要能够证明实际承诺(actual commitment)投资过程中;
III. TEA(目标就业区)定义
移民局明确了:
1. 老人老办法,之前已递交的申请,按照老的TEA定义处理;
2. 新申请需想移民局提交ACS(社区统计局)或BLS(劳工部)等可靠数据等证明材料,证明申请符合TEA定义;
IV. I-829申请
移民局明确了:
1. 新规并不阻止附属申请人与主申请人在同一张I-829申请表中递交申请,只是提供了主审不能或不愿意递交I-829时,附属申请人可以自行递交申请;
2. 如果主申离世,配偶和子女可以一起递交I-829申请,否则的话他们应该单独提交;
3. 主申的I-829申请可以包括:21岁以上或者已经结婚的子女,以及临时绿卡期间离异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