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亲属移民的华人都知道,如果想让自己的亲属移民,必须要有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为这些亲属提供经济担保,否则移民申请是不会被通过的。美国移民法之所以有这一项规定,目的就是在于确保申请绿卡的人在进入美国后不会因种种原因领取或申请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失业金、救济金、补助金、或其他福利待遇,从而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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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担保人的条件是其年收入必须要超过移民局在I-864P表格中公布的最低贫困线,2016年2个人的标准是$20,025, 3个人的标准是$25,200, 4个人的标准是$30,375等等,这些数字每一年都会稍微上调一些。只要满足条件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签了生活担保书,就在法律上约定了担保人要为被担保人提供资金支持直到被担保人成为美国公民或者得到40个工作季点。 “担保”并不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要实实在在第背负起法律责任,就是担保人要负起照顾贫困绿卡持有人的责任。好多担保人以为在生活担保书上签了字,就没自己什么事情了。这种想法是非常天真且危险的。当被你担保的人在美国出现财政困难的时候,一纸有你签字的担保书,就把你们在法律上连在了一起,你就有了代替政府供养他的法律义务。
被担保人入境美国后前五年有四种联邦社会福利是不能享有的,分别是:粮食券(Food Stamps),贫困医疗援助(Medicaid),社会薪资补助(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简称SSI),贫困家庭临时补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 简称 TANF)。如果被担保人来到美国后,一直领取各种福利,那么担保人就有可能被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的社会福利机构起诉,诉请担保人提供绿卡受益人生活上的 所需。
美国联邦政府、州市政府现今皆赤字累累,捉襟见肘,一旦政府因为财力不济将这些政策收紧,不仅被担保人申请这些福利会因为无力生活而被吊销绿卡,担保人也会收到政府的账单要求其偿还被担保人所领取的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