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配偶身故时,结婚不满2年, D小姐成功取得IW(寡妇)签证。
2008年10月,离异多年的D小姐与美国公民H先生结为夫妻,可谓是黄昏恋,彼此都希望可以共渡余生。但天意弄人,H先生在2010年7月却因病去世,对D小姐的打击真是非常的大。当时D小姐的移民申请正处于3号邮包的准备阶段,如果此时告之NVC美国申请人已去世,会不会批准签证呢?带着种种疑问,D小姐来咨询科领出国。
科领出国告诉D小姐,按照以往法律,IW申请的条件是美国申请人去世时,必须已经结婚满2年并且要在美国申请人去世2年内提出申请。很明显,D小姐的情况不符合此条件。正当D小姐觉得没有希望时,科领出国接着说,但是最新的法律又有所改变,以上申请条件的时间性没有再硬性规定必须结婚满2年才可以符合。正是这句话,让D小姐又看到了希望。
科领出国先跟NVC解释了H先生已去世的事实,很快NVC就将他们的申请由CR1转为IW申请,无需再递交I-360(寡妇/被虐待配偶)的申请表。之后,我们为D小姐申请了电子化计划,短短2个月时间,D小姐就被安排在广州领事馆面谈了。非常顺利的,D小姐的IW签证一次获批!
拿到签证后,D小姐感激流泪,她说非常感激科领出国的专业意见,如果不是科领出国,她可能已经放弃了继续申请的勇气了。正因为科领出国精通美国移民法,才令众多的申请人完了美国梦。这个恩情,她会铭记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