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婚姻类别的签证,是占据了美国移民签证的很大的一部分比例,因为它是不受移民配额的限制的,为此如果我们能做好这一部分,将会有很大一部分人能受益。
婚姻签证类别
1. K1签证,这类是指美国申请人是公民(即美国国籍),以未婚夫或未婚妻的形式申请海外的公民或者永久居民,要求在海外的申请人在获取签证后入境美国国境必须在90天必须和美国申请人合法结婚,否则将会撤销之前所获取的签证资格,并会要求被申请人离境美国。所以对于K1签证,我们首先需要考虑,如何证明男女双方的恋爱关系的真实性,以及他们需要共同签署声明去证明他们在海外被申请人在入境美国后将于90内合法登记婚姻。
2. CR1或者IR1签证,这类是指美国公民申请海外配偶。其中又细分为CR1是指有条件限制的配偶(意指婚姻关系存续未满两年),CR1的21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称为CR2;IR1是指婚姻关系满两年的配偶,IR1的21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称为IR2。同时要求中美申请人双方结婚的时候,中方申请人的孩子未满18周岁;以及美方申请人为中方申请人递交申请时,中方申请人的孩子未满21周岁,并且未婚。
3. F2A签证,这类是指美国绿卡(意指美国的永久居民身份)申请海外配偶,与以上两类不同的是,这类需要一定的时间的排期等待;中国申请人可以在携带21岁以下且未婚的子女一同入境。
提交申请
纵观以上三类的婚姻申请,我们学习到了它们的基本概念,之后就要考虑如何正式提交申请,基本简单流程如下:
1. 提交相关的申请资料
2. 收到移民局或者是当地领事馆的移民接收信(I-797C)和批准信(I-797)
3. 等待时日,收到通知进行面谈
了解了婚姻移民签证的基本概念和流程,我们就要考虑如何为自己将来的签证获取打下坚实的基础和出谋划策,以便能顺利的入境美国。其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不同的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会有很多情况或者问题的申请人,他们的情况或者条件都非常的不利于签证的获取。
例如:中美双方的申请人之前已经有过多次的婚姻历史,甚至美方申请人之前也申请过其前配偶的这种情况;还有双方或者其中一方离婚的时间很短(前一段婚姻的结束未满两年),就立即进入下一段与中国申请人的婚姻;以及中美双方申请人之间有较大的年龄差距(10岁或者以上)或者是双方存在语言障碍。
例如:一方的母语是外语,另外一方的母语是中文,并且对方不懂得使用自己的母语,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并且美国申请人几乎至结婚以来没有回中国探望配偶的记录;还有就是美国申请人的收入比较低,担保能力不强,需要另行寻找联合担保人来做担保材料等等这些情况的出现都是不利于签证的因素,可是已经出现了以上情况的申请人来说怎么一步步地去化解这些问题,就是我们重点需要去考虑的事情。
案例分析
在此,想通过一个实际的案例,来为大家讲解一下操作流程:
美国申请人是一位在越南出生的美国公民(男性),65岁,在美国的收入状况并不佳,属于低保,基本不会说中文;通过其朋友认识了中国申请人,一名福建长乐出生的中国公民(女性),45岁,基本不会说英文,两位的年龄相差较大,并且与前夫还有两个分别12岁和15岁的孩子,而美国公民之前也有两段婚姻历史。地域性,年龄的差距,语言障碍,婚姻的历史,需要携带两位孩子与其一起入境和担保额的限制这些对签证不利的因素统统都在这两位申请人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可以说这个案子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果然,在我和中国申请人的交谈中了解到了,她之前确实已经退过一次档了(就是之前面谈过了,不过已经被领馆拒绝了一次),而这次她是在她丈夫重新申请了一次,而需要再次面谈签证,在我跟她分析问题的时候,由于她已经经历过一次失败,能够深刻地体会到我跟她解释的种种不利因素,不过幸好她离面谈签证的时间还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可以让我们去为其设计一套完整而适合她的签证方案,在经过我们的详细指导下,她和两个孩子终于在第二次面谈后成功地获取了签证的批准,在那一刻她别提是多么的高兴,非常感谢我们广东华人公司对她的帮助。
总结一下,即使是有纵多难点的美国婚姻签证个案,也会有各个细节的突破点,每个案子只要你能分析出它的优势,并加以利用,总有可能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