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国EB-5投资移民排期问题,有不少的美国移民申请者转换了移民方式,除了美国杰出人才EB-1A之外,EB-1C跨国高管移民也成了申请者的移民选择方式之一。
美国EB-1C高管移民具有办理周期短、排期短、无名额限制特点,今天为大家总结有关L-1签证与EB-1C的冷门问题,为您的美国移民计划提供参考帮助。
一、什么规模的美国公司才可以申请L-1签证和EB-1C企业高管?
新设公司可以通过商业计划书体现高管职位,通常高管需要管理两个层级,5名全职员工,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没有要求,L-1延期申请时公司允许有亏损。
美国移民局对EB-1C并没有明确的营业收入、利润、员工的要求,但通常审批通过的美国公司营业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高管需要管理10个以上全职美国雇员才可满足美国移民局的要求。
二、一个公司可以申请多少个L1和EB-1C企业高管职位?
没有限制。
只要高管职位可以被证明:管理至少10名全职员工,两个层级以上即可为一名高管提出移民申请。美国公司规模越大、员工越多,可申请的高管也越多。
三、中国公司需要和美国公司行业一致吗?
不需要。
投资是一种商业行为,美国移民局不会限制任何合法的商业活动。

四、哪些行业不适合申请L-1签证和EB-1C企业高管?
只要是在美国合法运营的公司,且能满足高管职位的要求,都可为其高管提出移民申请。
五、美国公司的高管拿到EB-1C绿卡后,可以把美国公司的控股权卖给另外一家境外公司,让另外一家境外公司再派L-1签证/EB-1C高管吗?
可以。法律不禁止合理的商业决定和行为。投资人取得绿卡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经营管理投资的企业,也可以售出股权转行经营。
六、取得绿卡后对居住美国天数有要求吗?
取得绿卡5年内没有。
很多投资者担心取得绿卡后需要满足美国每年183天居住要求,其实这是另外一个重大误解,和所有绿卡持有者一样,维持绿卡身份的关键点在于是否有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这一点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共同证明。
如果是想要入籍成为美国公民,那就需要满足在申请入籍之前的5年, 至少每年有183天要实质居住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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