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繁荣和创造在一定程度上都来自于它的移民政策,如果你想移民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达不到标准,投资移民eb5又不想等排期,可以考虑了解一下跨国高管eb1c移民,这个移民方式也是很值得考虑的。
EB-1C项目优势:
一步到位,永久绿卡: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无需经过临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
要求简单:申请人只需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管级别职务即可,其他如资金来源、语言、年龄等均无限制。
排期时间短:EB-1C每年将近40000个名额,而申请人数远远小于此配额,所以排期短。
无劳工证要求:申请人无需办理劳工证,省时省钱又省心。
可反复申请直至成功:EB-1C是基于商业原因提出的移民申请,不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七年内可反复递交申请直至成功拿到美国绿卡。

EB-1C申请条件:
1. 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
2.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3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
3. 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4. 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有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营了一年以上。
5. 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经理身份:
1. 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2. 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3. 在公司决策方便有很大的主导权。
4. 只是接受公司里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者比较高层的主管。
高级主管:
1. 管理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者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2. 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
3. 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佣,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监督权。
4. 对公司的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EB-1C适合人群:
1.企业家。如果申请人是公司的股东或高管,并在过去三年拥有过企业管理一年以上的经验。如果能满足这一条件,那么恭喜你,第一步通过。
2.现金充足。EB1-C的最低投资额在50万美金左右,虽然也不是小数目,但相比于风险更高的EB-5的90万美元也给了我们更多机会。
3.大学以上学历,年龄30-55岁。因为EB-1类移民的出现,旨在吸引海外投资在美国做出实际贡献,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和提升纳税。所以如果申请人具有高学历,且是优秀的年轻的企业管理者,那在移民申请上会更受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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