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美国出生的,当然是美国公民。从外国来到美国的,除少数人符合条件外,都要通过归化(naturalization)成为美国公民。通俗地说,也就是入籍,即外籍人士通过一定的程序成为美国公民。改变国籍是人生的重要决定,入籍本身也绝非一个简单的过程,仅申请表就有10页之长。
其实,想在美国境内永久居住下去,并不一定要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外籍人士可以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在美国无限期居住下去。但是,由于公民身份的种种好处,很多永久居民还是希望能够获得公民身份。因为加入美国国籍的好处是很不小的:
一是美国公民有权选举联邦、州和地方各级政府官员,享有更优惠的工作权利或就业机会。有许多政府部门的工作,如官方公务、国防军事,一些专业商务和贸易方面的工作,只有具有公民身份者才可以应聘。还有一些只有公民才能就任经选举产生的市、州和联邦的政府职位。而在美国持有绿卡身份的外籍人士,在入籍前则没有选举与被选举权。
二是公民可以随意出入美国,不受时间的限制,而永久居民在离开美国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注意时间问题,因为在美国以外停留的时间超过一定限度以后,就会被移民局视为放弃永久居民身份。许多国家对美国公民免签证,美国公民在入关时可以自动入关,而持有绿卡身份的外籍人士不能自动入关,必须签证并排队等很长时间。
三是美国公民根据移民法可以为许多亲属申请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比如你的父母、兄弟姐妹,没有人数限制,等待绿卡的时间也要短得多。同时还有一个独特之处,就是美国公民可以在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未婚的未成年子女)来美探亲期间就为他们提出移民申请,他们不必再出境去办手续,只要凭移民局给的收据就能合法呆在美国等待移民的最终批准,而且不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是等待时间长短问题。永久居民则不能为自己的兄弟姐妹申请移民美国,只能为自己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移民,而且还有很长的排期。

四是美国公民在申请领取诸如养老金、救济金及其他社会福利金方面条件较为有利,包括附加安全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SSI)和食品票,还有某些奖学金和财政资助。退休后在国外居住的美国公民可以享有全部社会安全福利,绿卡持有者只能享受一半的福利。外籍永久移民领取养老金者,凡离境超过6个月者,养老金将被停止支付;被送解出境者,养老金全部取消,美国公民则不受此限。
五是美国公民即使犯罪违法也不会被递解出境,可享有更充分的人身保障。而持绿卡身份的永久居民一旦犯罪后,受到刑事惩罚可能还是小事,通常会被遣返回国,这对家庭和事业的严重影响,可能比刑事惩罚更加严重。当然,绝大多数绿卡持有者都不愿、也不会去犯罪,但也许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会成为某种情况的牺牲品。
总体而言,过去几十年美国入籍人数呈递增之势,1970年之前入籍者主要是欧洲出生的移民,后来逐渐转为亚洲移民入籍者居多,上世纪80年代非法移民大赦之后,拉美移民入籍人数近年来迅速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