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要求中的第四个要求:申请人被邀请担任过比赛评委、杂志编委、教科书编委、学术文章审核或曾被邀约审阅过其他专业领域和其它相关领域其他人的作品文章,可以作为满足条件的申请项。
移民局认为一个人若是在行业内的成就满足杰出的标准,那么他则可能会被要求去做此行业的评委工作。

如果申请人想要证明满足这个标准,那么他必须证明自己受邀参加了其所在行业的评审工作,且完成了该评审工作。
加入申请者只能提供自己具有评审的权利,但是没有具体参加到实际评审工作中,那么这样也是会被移民官否认的。
科领出国提醒大家注意下,申请者如果想让自己符合评委这条标准,除了提供自己受邀参加且完成评审工作的证据,还要提供自己所参加的评审活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其实评委这项标准对于很多科学领域的申请人来说是比较简单,自己可以受邀参加评审,也可以主动要求作为评委参与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