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华人持绿卡入关被拒,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每年在美国居住时间不满6个月,所以边境移民官会怀疑你是否打算长期居住美国,会要求你放弃绿卡。
科领出国律师指出,如果持有绿卡者表示决不放弃,边境移民官可以将其送到移民法官哪里,当事人可以向移民法官解释原因,例如工作原因,家庭原因等等,努力说服移民官,保留绿卡,但如果法官认定当事人没有尽到永久居民的责任,仍可以取消其绿卡。
科领出国律师建议持绿卡被遣返时一定不要立马接受,当移民官因为某种原因没收绿卡时,千万不要签署“资源放弃绿卡(I-407)表格”,一般边境移民官都会放行入境,免于“原机遣返”的命令,然后法庭上见,边境移民官没有取消入境者绿卡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可以为自己辩护,然后由法官裁决是否取消其绿卡,这是美国司法机关赋予绿卡持有人的权利。
如果你一旦签署了自愿放弃绿卡的表格,那只能被遣返,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了。
最后科领出国小编再次提醒,入境被拒时,千万不要随意签署资源放弃绿卡的表格,起码要给自己申诉的机会,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