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是发给那些想以美国为长期居住地的人的。在任何时候,如果绿卡持有者放弃其将美国作为永久居住地的意图,他将失去绿卡的权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美国绿卡,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美国绿卡,但许多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和大部分精力仍在国内,移民家庭的大部分家庭成员无法在美国长期居住。
因此,了解美国移民法中关于持有绿卡的规定非常重要。美国没有严格的移民监,也就是说,一个人每年必须在美国呆多久没有时间限制。然而,移民法规定,如果绿卡持有者连续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80天,即使他们没有自愿放弃绿卡,当用绿卡申请再次入境时,当用绿卡申请再次入境时,美国移民局也有权质疑他是否有任何打算将美国作为他的永久居住地。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如果永久居民每六个月在几天内返回美国,他们就不会失去永久居留权。如果你每6个月回到美国一次,在前两三年内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倘若时间久了,这增加了移民局认为你已经放弃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的风险。绿卡持有者最好提前通知美国移民局他们可能离开美国超过半年,并通过申请返回美国的许可来表明他们无意放弃永久居留。
如果你不能避免长期居住在美国境外,那么在回答关于你打算永久居留的美国移民问题时,请保留以下证据:
1、每年依照美国税务局的规定,按时报所得税。并且保留好报税的记录;
2、拥有一个在美国的居住地址,买房或租房;
3、拥有一个在美国的银行账户;
4、拥有一个有效的美国驾驶执照,并且在入境时随身携带美国驾驶执照;
5、拥有美国的信用卡,并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6、在美国拥有房屋,汽车等产业;
7、随身携带你的社会安全卡入境;
8、子女在美国读书、或配偶在美国工作;
9、保持你的绿卡在有效期之内,在有效期到期前申请新的绿卡;
10、尽量贴近递交移民申请时向移民局提交的赴美计划
事实上,与其他传统的移民大国相比,美国在绿卡持有人的“移民监管”问题上相当宽松。如果你不能在美国长期居住,请尽量满足以上10项,向移民局证明你不会放弃美国绿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