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绿卡申请人
如由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申请绿卡,则另一方在美国境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征税的问题。另外,绿卡申请人如果在美国境外持有财产,也必须依照法律和程序向美国国税局披露其在海外的资产,包括公司股份,金融账户等。
2、避免取得绿卡前就成为税务居民
若申请人前一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了183天,或者前三年依照美国税法规定加权计算超过了183天 ( 计算方式是取2013年全年身处美国实际天数,加上2012年身处美国实际天数的1/3,再加上2011年身处美国实际天数的1/6,加总后合计),按照美国税法,将会成为美国税务居民,承担报税缴税义务。
3、移民前考虑财产处理问题
您可以在移民前先将房产或股票出售,取得现金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从而避免相关税务问题。
但若您在美国拥有自住房,若您在过去五年内住满两年后出售,则可以享受25万(单人)至50万(夫妇二人)的免税额。
4、善用外国人境外赠与及美籍赠与免税额
外国人赠与美国人的境外资产,若超过每年10万美金,受赠方取得后只需申报,而完全无缴税义务。
5、准备移民时进行资产项目的净值报告
6、移民后在美国成立Living Trust, ILIT 信托保险或IDGT信托来做税务规划
7、选择在海外工作(美国以外的国家),则可享受美国免税政策
除了上述税务规划方式外,再补充几点建议:对于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具有升值潜力的财产可以安排在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的名下,而对于那些贬值的财产可延缓处置,这样在税法中出现资本损失,可一次性对冲其它资本盈余或分期对冲今后的资本盈余。
分散处置财产完全有可能大大减少税收费用。投资人在产生移民动机并决定移民时,就该开始梳理自己名下的财产,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注册会计师,为自己拟定财产处置方案并列出时间表,依据时间表和具体情况,按部就班地申请移民,争取在拿到绿卡时,自己名下的财产尽可能少地包含在美国税法的征收范围内。
由此可见,在准备移民美国前,有必要咨询精通美国税务筹划的专业律师和注册会计师,妥善处理财产,合理避免或减少移民后的各种税收费用,这样就不用担心资产会变成美国税务局课税的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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