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214条b款

类别:美国亲属移民资讯  发布时间:2020-05-19 21:07:11 浏览:764 评论:0
内容摘要:美国移民法214条b款,214(b)条款是《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的一部分,它要求: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下面出国留学网来为大家详……

214(b)条款是《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的一部分,它规定: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下面出国留学网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这一条款。

除了资金准备不足外,一般签证申请者如果被拒的话基本上都是214(b)这个理由。很遗憾的是,很多申请者被拒之后的反应都是"我没有移民倾向呀!他/她凭什么拒签?"。大家要注意的是,你有没有移民倾向不是你说了算,而是要通过面试、提交材料等方式来向签证官证明你没有移民倾向,才能拿到签证。换言之,你怎么想不是关键,签证官怎么想怎么判断才是关键。而签证官的assumption(假设)是假定你有罪的,你要通过自己的表现来推翻他/她的假设。

至少从理论上来讲,你能否拿到签证是由你的具体情况和临场表现来决定的。所以,你的主要精力要放在如何让签证官信服你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国。而实际上,我们认为很多时候签证官的决定并不是完全理性化的,而是受很多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这方面在后文会有详细描述。我们就是要通过对签证官的Decision-making(如何做决定)的过程进行科学地分析,这样才能在签证官理性或非理性的思维下都能够最大化我们的申请成功机会,拿到签证。

美国人总体讲还是很讲原则的。下面,我们先看一下理性分析的依据——美国移民法中的214(b)条款:

"Every alien shall be presumed to be an immigrant until he establishes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consular officer,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 Visa that he is entitled to non-immigrant status."小编把这段话翻译为:"每一个(申请赴美学生签证、商务签证等)外国申请者在成功地使签证官信服自己非移民的身份前,将被假设为一个移民者(有移民倾向)。"

这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假定有罪"。我们知道美国国内的法律一般是"假定无罪"的,而非移民签证中的"假定有罪"与其大相径庭,为什么呢?根据出国留学网移民律师的专业分析,这种规定至少有以下3个优点:

1、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非法移民作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确实很让美国政府头疼,而且相当多的申请非移民签证的申请者确实有移民倾向。当预防这种问题发生比解决这种问题来说更有效率的时候,则要求我们加大预防的力度。这里举一个例子,假设我们有一片草场,有可能遭受野牛的践踏,那么我们有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是在草场周围建篱笆,防止牛的进入;另外一个是雇人看着草场,不让牛靠近,或者把进入草场的牛给轰出去。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成本低的方法肯定最划算了。通常建篱笆比较便宜,所以我们选择建篱笆,这是纯粹从成本的角度来考虑。当"错杀"(宁可错杀,不可漏网)和"漏网"两者不可兼得,而且"错杀"比"漏网"后的补救成本低的时候,"错杀"肯定是更优化的选择。

2、9·11之后,入境人员的监管力度不可避免地要加强,使得这种"假定有罪"更显得理直气壮。

3、"动机"(incentive)的角度来说,"假定有罪"会产生一种威慑(deterrence),让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人望而却步,不敢来冒险或是碰运气。

明白了以上几点,我们就很容易端正心态了,并非美国人对外国人有歧视,而是这样的法律对美国来说好处更多。这也不能怪人家,很多中国人、印度人、墨西哥人确实是直接留下不回国了。

扩展阅读:

什么是214b条款?

美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美国对在其国内的旅游者并不像其它国家那样加以控制,比如强迫旅游者在当地政府登记。为了让外国人毫无负担地在美国旅游,外国人有责任在获得旅游或留学签证前证明自己会离美回国。美国移民法要求签证官把每个申请人都看作有移民意图,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无此目的。

214(b)条款是《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的一部分, 它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

要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签证申请人必须分别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101条(a)款(15)(B)或(F)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据214 条 (b) 款拒签。造成此种拒签最通常的考虑是要求是申请人应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依据美国法律,每个申请人都必须做出证明。

签证官的工作并不容易。他们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决定一个签证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得到一个短期的签证。在简短的面谈和审阅了签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牢固约束力的证据之后, 大部分的申请都会有结果。

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约束力”是指迫使您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如: 您的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个人的工作和收入、住宅或公寓、汽车、亲近的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都包括在内。

作为美国公民或者合法的永久居民, 想象一下您自己在美国的约束力。外国的领事机构是否会认为您不打算放弃在美国居住? 如果您有自己的工作,家庭,有自己的或是租来的房子公寓, 或者有其它的情况使您在完成海外旅行之后必须返回美国,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可能是 “是的”。每个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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