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科领移民网》获悉,2015年6月30日,葡萄牙《共和国日报》正式公布了葡萄牙“黄金居留”投资移民2015年最新法律修正案。这份编号为“ Lei n.o 63/2015 de 30 de junho ”的法律对“黄金居留”投资移民政策进行了大幅度修改,新条例在保留现行政策投资条款的同时,再增加了关于投资门槛的数项新条款以及在较落后地区的投资优惠方案移民葡萄牙。 根据“Lei n.o 63/2015 de 30 de junho ”法律,葡萄牙政府对“黄金居留”投资移民政策法律进行了如下主要修改: 【新增四项投资条款】 1、购买旧房或者旧区重建房35 万欧元或以上(旧房指的是建筑竣工年份不少于30年的不动产,旧区重建房指的是该房产位于都市旧区重建规划范围内并将会翻修的房产); 2、在葡萄牙公立或私人科研中心投资35万欧元或以上; 3、在艺术创作项目、国度文物遗产修复或维护项目投资25万欧元或以上; 4、向投资基金或风投基金投入50万欧元或以上,而且此基金是用来向葡萄牙的中小型企业融资; 【落后地区投资优惠方案】 在葡萄牙人口密度低(每平方公里100居民以下)或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低(GDP低于国度平均值的75%)的地区投资的话,最低投资额要求额可减少20%(即:创造就业的投资门槛从10个岗位下降到8个,购买旧房/旧区重建房产门槛资金从35万欧元下调到28万欧元)。 【“黄金居留”审批时间新规】 1、相关部门必须在90天之内回复“黄金居留”首次申请的审批结果; 2、相关部门必须在60天之内回复“黄金居留”续签的审批结果; 如果这个硬性要求如能切实执行,将改变近期葡萄牙移民局在“黄金居留”审批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加快“黄金居留”的申请审批。 【家庭团聚】 主申请人的已成年子女,如果仍由双亲抚养、单身而且正在上学,那么也符合申请家庭团聚的条件。 据报道,新政条例已在7月1日开始生效,然而,在本报道截稿之前,葡萄牙移民局的官方网站仍未公布相关信息,也并未在“黄金居留”投资移民的官方宣传页面中添加最新的法律内容。据了解,
葡萄牙移民局仍未开始正式按照新法律来受理“黄金居留”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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