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中国公安部网站公布了“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移民海外但拥有中国户籍的人士也在被举报之列。
7月15日,中国公安部网站公布了“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接受公众举报、投诉、反映户口问题, 其中第四条是“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情况,即是说移民海外但拥有中国户籍的人士也在被举报之列,一旦被查出,就必须严格按规定注销中国户籍。
户籍举报制不是新规
美国《侨报》记者就此次公告的发布背景和后续工作开展计划给公安部发了采访函,截至发稿时, 并未得到公安部的任何回应。
记者随机拨打公安部公布的各省市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电话均无人接听。
福建省侨务办公室回应美国《侨报》记者时称,自2003年起,该省华人在办理海外国籍时就注销了中国的户籍。北京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则强调,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他们并不掌握海外华人入外籍仍保留中国户籍的情况。
尽管近年来海外人士关于放开 “双重国籍”限制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中国政府对公民国籍及户籍的规管却日趋严格,中国的出入境政策及与此相关的户籍制度并无“放宽”迹象。据《中国日报》报道, 中国过去6年五度收紧规管,2013年至2014年6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稽查违反规定持有户籍者, 共注销户口106万个。
“这个公告其实没有新东西, 公安部只是重新澄清了法律的规定”,长期从事移民法律咨询服务的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善端律师认为,公安部接受举报的方式比较被动。正是法律在执行和操作层面上的不足,没有一个针对性的制度或程序进行监察,导致一些人虽已入外籍,还能保留中国护照、身份证等证件。
黄善端介绍,几年前他确实遇到过当事人因为纠纷举报对方“双重国籍”的案例,但在实务层面上来讲,公安部门很少去处理。此次通知的出台则为公安部门处理类似情况做出了明确的指引,一旦查出中国人入外籍,只能注销中国户籍。 若通过造假手段取得“双重国籍” 身份,则还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中国日报》援引上世纪90 年代初出国留学的移民顾问罗宾的话表示,中国对国籍的限制逐渐放宽。在90年代初办理出国的流程, 要先申请护照再拿签证,然后办理出入境卡的B卡,再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之后才能拿到正式的出入境A卡。后来有所放松,留学不需销户口,但移民要销户口,再后来是移民、留学都不需销户口,只有入外籍才取消国籍和户口。他猜测公安部此举应是严防裸官的措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侦系主任戴鹏认为,公安机关加大对“双重国籍”的打击力度,可以有力推动户籍管理制度的正规化和法制化,也是反贪和反腐的迫切需要,“一旦贪官或者裸官取得了外国的绿卡或者永久居留权,他们就可以通过 其掩盖自己真实的身份,把大量非法资产通过相关途径,如洗钱等转移到境外,并且一旦出事后,自己也可逃到境外来躲避中国司法机关的打击。”
黄善端则认为,从量的角度看,贪官和裸官只占移民海外人数的一小部分,不能过分夸大此举对反腐的作用。
拿永久居住身份 不需注销户籍
中国公安部近日这则有关审查双重国籍的公告引发了贾武( 化名 ) 一家人的担忧。
十年前贾武的女儿来美国读书,为了方便照顾女儿,贾武的妻子移民美国并取得了美国国籍。贾武因在中国境内经营生意,只取得了绿卡,他和妻子均保留了中国户籍。
严格说来,公安部的规定不涉 及已经移民但尚未加入外国籍的人士,贾武即属此类情况。不过此消息还是在许多海外华人移民中引起 极大关注,皆因无论海外侨民还是入籍的海外华人,都与祖籍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贾武为打点生意,并未加入美国国籍。“如果我入美国籍,注销中国户籍,我就变成了外资”,他对记者说,作为外资在中国经商会受到很多限制,如电信等领域就限 制外资投资。
贾武的妻子虽已入美国籍,但她大部分时间主要在中国。她说为了生活便利,她保留了中国户籍,“每次在出入境处看到外国人的通道挤满了人,我就庆幸自己同时拥有中国护照,入中国境内十分方便”。
除此之外,中国户籍涉及到社会福利各方面。 “我作为外籍人,如果不保留中国国籍,社保、教育、医疗、储蓄等方面的福利我完全享受不到, 特别是购房方面,在限购率上本国居民和外籍人士享有不同待遇”, 贾武的妻子说。
此次公安部的举措让贾武十分担忧,除了担心妻子的“中国国籍” 被取消,他对于公安部的公告也产生了疑惑。
第四条规定“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 情况接受民众举报,其中“入外籍等”引发了一些解读,有人认为移民海外并没有取得外籍的情况也要取消户籍,贾武正是担心自己属于这种情况。
黄善端介绍,按照《国籍法》规定,移民海外,拿到永久居住身份的人不需要注销户口 。但是公安部等执法部门的制度存在不明晰的现状,制度衔接上有缝隙,这不仅不利于管理,也会造成误读。还 有比如处理裸官的文件,就包括长期居留权也要注销。
“裸官”清理始于中组发〔 2014〕6号文件《配偶已移居国(境) 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裸官”的“负面清单”,限定“裸官”不得任职的范围。
中组部的这份文件一下发,各地纷纷制定和实施各自“裸官”排查“时间表”和“路线图”。而排 查的对象覆盖了所有“吃财政饭” 的人,“裸官” 被一一约谈,面临要么调岗要么劝家人放弃外国国 藉的选择,各地对于这一政策贯彻得尤为彻底,把注销外国国藉作为 重要环节。
“在公安部此制度出台前,大家也都知道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黄善端认为,公安部此制度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举报措施本身拥 局限性,若是因为商业层面纠纷或亲人间矛盾而举报投诉,会引起海外华人心理上的焦虑。
海燕 发布于2018-09-19
公民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完整、生命权、安全,不得基于种族、性别、国籍、肤色、性取向、民族、宗教、残疾等进行歧视,还包括隐私权、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迁徙自由等个人权利。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中国公民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在海外的中国公民享有和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同等的权利。所以,在海外持外国绿卡的中国人,应该有权利保留中国公民所拥有的国内户口和身份证。中国政府花大力气大投资去开拓什么一带一路,有自己的公民在国外不就是一个很好的国际化资源吗? 为什么不去组织管理和利用这个资源,反而要耗费大精力去对付自己在海外的同胞呢? 人权包括j迁徙自由,在海外的中国公民,只要他们遵守自己祖国的法律法规,遵守逗留国的法律法规,为何要去整他们呢? 难道中国人窝里斗的历史还不够丢人显眼吗? 同是同胞,不给与方便罢了,有什么理由有什么法规授予你们如此对待自己的海外同胞之权力?
С�� 发布于2018-09-19
对于有人长期在国外生活还在上海领低保,这个问题是管理不力的问题,只要提出领低保必须每月本人亲自到场签字领取,本人不到场的,不能代领和补领,问题不就解决了嘛。为什么不去解决出问题的关键点,而是借题乱发挥,举起大棒乱打自己的同胞? 中国人的劣根性大暴露,无端嫉妒他人,欲置他人于死地而后快,拿着鸡毛当令箭!中国自古都不是皇上坏,坏就坏在拿着鸡毛当令箭死整老百姓的太监官衙们。
小草 发布于2018-09-19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中国政府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也是享有其他人权的基础;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 这是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是,最近看到消息称上海要强行取消在国外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和持绿卡的中国国籍的华人在国内的户口和身份证。对于第一点,我们可以理解,因为我们国家不容许双重国籍 ; 但对于第二点强行吊销持绿卡的海外华人的户口和身份证,有饽于中国宪法里所定义的人权概念,因为国籍和一个人呆在什么地方没有关系。在中国打工的外国人,即使在中国呆上十年,拿着中国的居留证,他仍然是外国人,同样道理,持有美国绿卡的华人他们,不管他们在美国工作多少年,仍然还是中国籍,中国还是他们的祖国,他们还是中国公民。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中国公民不管他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他们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在海外的中国公民享有和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同等的权利。所以,在海外持外国绿卡的中国籍公民,应该有权利保留中国公民所拥有的国内户口和身份证。请祖国将他们和国内的中国人一视同仁, 不要吊销象征他们的国籍和根的户口和身份证,不要杜绝他们回家的路。没有一个国家会因为自己的公民到国外工作生活而吊销他的国民身份证和户口的。这是公民人权的基础所在。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
匿名用户 发布于2018-07-03
绿卡、定居、国籍、身份证 国家公安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在中国的中国公民必须有一个户籍,这是国家管理的需要。是中国公民,他们就有自由进出中国居住的权利,就合法拥有居住地户籍,接受相应的居住户籍的管理,享受相应的国民服务。在中国,国籍与户籍是紧密相连的。 移民出国,只是你获得了该国的合法的临时或者永久居住签证,并没有获得该国国籍,没有外国国籍,你取得了外国的定居权了吗?你仍每年回中国居住,你在外国定居了吗?若被销户,就没有了合法的居住地,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家是一个没有合法居住地的黑户,不荒唐吗?!你还能怎样维护你的中国国民的权益呢?比如中国人的中国社保权益。你看在中国,上哪办事都要出示中国国民身份证(现在错误表达为居民身份证)和出示属地市区户口本。没有这两样,你是国民?不是,你会成为一只被多个办事部门互踢的“皮球”。身份证,就是一国国民的身份证明,行政的错误,不能以损害国民的权益为代价。 地方部门的相关定居销户条例,不能凌驾于宪法和国家法律之上。否则,就是违法的地方条例。国家法定是不能拥有双国籍,没有法定取得外国国籍必须销户,更没有法定绿卡定居必须销户。试想一下:你父母是中国国民,你出生在中国天然取得中国国籍,你加入了外国国籍确实应该依法注销中国国籍。但是,你在中国有亲人、有祖屋或自有产权房,没有户口(本),如何忠实记录这一原生家庭关系,如何合法维护你自己的住房权益?难道真要你自证你妈是你妈,你以什么自证呢?祖屋没有了你的户口,这祖屋是你的吗?
匿名用户 发布于2018-03-14
厂
匿名用户 发布于2017-03-14
中国什么时候可以承认双重国籍?
匿名用户 发布于2017-03-14
绿卡当然不用销户,入籍才需要,绿卡还是不公民,不算美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