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几年来匈牙利国债项目进行了关停,还有美国EB-5项目的涨价、以及让澳洲移民项目提高了门槛,还有很多很多国家移民政策改变了很多,在这不少国家提高了移民门槛以及出台限制新政的情况下,马耳他可谓是移民国家中的一匹黑马。
最近这段时间马耳他政府也在当地宪报刊登了最新修订的签证计划MRvP(MaltaResidenceandVisaProgramme)与永居也就是马耳他国债移民项目。
马耳他的国债移民首次发布的时间是在2015年,它的条件是申请者只需要进行政府制定的25万欧元国债投资(可返还),即可连同全家族四代人同时取得马耳他的永久居留权。相对于2017年最新修订的条例在法律上已生效,这项方案经过充分的,已经吸引了大多的外国申请人及其有资格有条件的家属在马耳他取得了保留居留和签证许可。
接下来概述了2015年与2017年马耳他政府颁布的政策所提出的三项主要修订之处进行对比:
1.马耳他修改附属申请人定义,取消子女年龄限制
2015年政策版本:
凡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成年未婚子女,并在经济上主要依附于主申请人,年龄在26岁或以下均可受益于该方案,直至子女年满27岁。

新法案规定:
取消了年龄限制。这意味着任何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成年未婚子女,并在经济上主要依附于主申请人的,均可视为主要申请人的一位子女,与其年龄无关,他/她在年满27岁时也不会失去马耳他居留签证的权利。此外,如果成年子女事后结婚,主申请人将有权将其配偶及子女包括在主要受益人证书上,并额外支付每位5,000欧元的政府申请费(不可退还)。
2.马耳他取消了离境要求
2015年政策版本:
申请人如果将成为或申请成为由长期居民(第三国公民)条例规定的马耳他长期居民,将不再受益于该法案。但是,凡是在马耳他合法连续居住5年的任何第三国公民都将被视为马耳他的长期居民。为此,为了中断这连续的五年,法案中要求申请人必须在马耳他以外的地方连续居住至少6个月,或在五年期间累计居住满10个月。

新法案规定:
2017年新规定取消了这一限制,这意味着主要申请人和其家属现在可以无限期居住在马耳他。
3.马耳他调整政府申请费
2015年政策版本:
主申请人的政府申请费为每户30,000欧元。

新法案规定:
主申请人及/或其配偶、子女的申请费共计30,000欧元。主申请人和/或配偶的父母或祖父母,可被视为“受养人”并提出申请。然而这需要支付给马耳他主管当局每位5,000欧元的额外费用。
以上是马耳他政府主要修改的地方,降低了很多的条件让跟更多的用户移民。也是最近马耳他国债项目火爆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