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结婚移民第二次婚姻要求提供前夫地址的说明
Q: 我在读蓝条上的指引,申请美国结婚移民,因为是再婚,即现在是第二次婚姻,说要提供前夫的住址。不明白为何要这?什么原因需要这个?想知道他还活着?其实很容易与当地政府查一下离婚文件就知道这离婚是否合法的。要是实在不知前夫在那怎办?我想别人也有相同提问的。
A: 面试时签证官可能会要求增加这一证明。它能帮助证实了与前夫的关系确实是结束了,同时也反证了目前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

Q: 还是不太明白这其中的关系。领事馆老是要求些很难办到的证据。看来那些和前夫保持联系的假婚能拿到这些而轻易过关,而真婚的被耽误。怎样举证才能使你们满意?
A: 明白有假婚的缘故要求提供这些证明。我假设对提出寻求前夫住址的证明应有一定时限性。如果申请人是刚离婚,或一到两年前离的婚,如VO有疑问的话要求合理。如果太多年前就离了,应不会提出这要求。
Q: 很多时前夫遗弃妻儿,离婚后不提供赡养并消失得无影。也有前夫搬家,一段时间过去后很难找到他的住处使得无法证实目前的真实关系,像4,5年吧。我也听说前夫和他的家人威胁美国公民要钱否则不合作。所以要申请人再与前夫联系为了这证明,有点不合理。
我觉得这要求对离婚不久的有必要,因为有可能是假婚。但对离了5到10年的就不太合理了。希望你支持我这时限的理论。并想听听你的见解。
A: 没有准确时限,而且各案不同。你说的也没错。
(bluewind意见:面试很多通常都会要求提供这证明。它能帮助证明目前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也能证实与前夫的关系是明确地结束了。"
感觉ML的回答有点意思: 如果EX的地址可以"证实与前夫的关系是明确地结束了。",是不是提供了就说明没有明确结束,提供不出来就说明明确结束了? 不然他们怎么判断呢?
那么ML已给出了确切的答案: 提供不出来EX的地址的即是真离婚. 所以大家即使知道也说不知道就成了(还真有的JMS没有补这个材料也拿到红条了).
甜豆意见:也许提供了前夫地址后,ML会和受益人地址进行比较,或者针对该地址进行相关调查,确认两人没有生活在一起。
piggy意见:有帖子提到某种造假的方式是两口子离婚,老公然后以未婚身份跟家里人移民,或其他方式先到了美国。老婆就只能走假婚的路,以待到美后两人团聚。因此如果前夫在美的话,就会引起些重视。可能这也是美领要证明的一个原因。还有就是您提到的离婚不离家的,也会加重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