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婚姻签证相关问题的领馆权威回答

类别:美国结婚签证资讯  发布时间:2017-04-12 16:05:16 浏览:4255 评论:0
内容摘要:美国领事馆驻广州总领事馆,也即是签证官了,在网络上给美国婚姻签证相关的申请问题作出权威回答,科领移民整理如下,供美国婚姻签证申请人参考。

美国领事馆驻广州总领事馆在英文签证论坛烛爱开设分专栏GUZ Speaks,解答烛爱会员就签证申请提出的各种问题,旨在加强和移民签证申请人的互动交流。以下为内容整理。 

欢迎各001XDJM积极参与翻译转述该论坛的更新内容。并以回帖方式直接添加入本主题,供大家参考。必要时斑竹会调整内容,以保证整体性和准确性。请同时注明英文出处。 

为加强001和烛爱以及广州美领的互动,001成员可以在001论坛上(非此贴中)发表征集对美领的问题,由001志愿成员(包括斑竹)翻译成英文发表在该英文专栏,再将美领相应回复转译贴在本主题并注明英文出处。 

类似问题或同一主题问题先经过本论坛内部汇总(预留两天左右时间收集跟贴),整理后系统地在烛爱以001的名义发表问题(个人名义自行在烛爱发表帖子不在此议题内)。001在烛爱的公共ID是001Forum。以此公共ID发言的贴子,只涉及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不询问私人问题,只用英文。代表001形象,密码由专人管理。 

请注意:希望ML通过GUZ Speaks答疑的XDJMs,贴子标题请统一注明“我有问题GUZ Speaks",其它有类似问题想补充发问的同学也可以跟住该贴,以便集中整合翻译,发表到烛爱上求解。该类问问题贴请大家另开新贴,不要跟此贴,另外,感谢之辞也请另行发贴,以保证此贴内容统一为问答信息。斑竹将会定期删除与主题无关的贴子。谢谢大家的理解和合作! 

现将截至2006-03-01该专栏所涉及的焦点问题整理发布如下,供001XDJM参考。 

特别鸣谢piggy辛勤准确的翻译。以及minany汇总piggy相关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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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假结婚:美领的请求和呼吁 

从你们的帖子里看出你们也知道对领事馆来说造假是很严重的问题。浪费大量人力去与造假案搏斗。假婚是犯法的。我们的工作就是要防止它。因为大量金钱的诱惑很多人想都不想就参加作这违法勾当。这也耽误了您们和妻子,未婚妻的宝贵时间,也使得签证等待拖长。 

领事馆请求你们帮忙与造假作斗。我们发现请愿人和合法申请人往往是对造假模式和趋向的最佳消息来源。如果你们有兴趣帮忙,请在帖子上告诉我们资料。像提供些向你兜售的中介或个人介绍的造假方式是最有用的。当然你也可以匿名给我们发信和传真。我们觉得对你们同伴也有帮助。我们不要你们写揭发信或让你们秘密告发别人。我们只希望能帮我们提高签证效率。 

如果你读到这里想到,干吗帮这些给我们带来等待痛苦的人?下面是理由: 

1。你可以提供给我们你和你的配偶所听到的(造假方式)。我们才能与造假作斗并释放人力去处理签证申请案而使处理速度加快。 

2。你能帮助你的同僚避免陷入那些骗子的陷阱。举例,我们注意到一些其实合法的签证申请人往往被那些无良的人诱骗去购买些关系证明的证据,以加强申请案的可信度。我们往往能抓到这些购买证据从而使申请案反而有怀疑。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反而更好些。 

3。你可以使我们注意到你的配偶在寻求某些要求提供的文件时的困难。一封最近的帖子提到他的配偶想拿出生证时被勒索。我们很想知道细节,然后我们可以向当地政府要求停止某些操作或找出变通的方法使你的配偶取得这些文件,以免被敲诈。 

由于大量金钱的参与和去美移民签证的高需求,可见的将来我们看不到能完全制止造假。我们也没有人力去追踪每一个我们收到报案。但是,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们能做出些问答袭击使得更容易分辨出真假申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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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几个常见问题美领的澄清: 

1。虽然由于显然的缘故我们不能说出我们是从那些迹象看出造假,但有一点可以澄清的是不小心把未婚配偶叫成老公老婆并非其中之一。我们自己有时也犯这错误。因为当连续面试十个已婚的申请人后也会偶然犯错的把跟着的某申请人的未婚配偶喊成老公老婆。 

我们也意识到在中国人们通常在婚礼前拍婚纱照。别太过计较面试时所犯的一些小错误,大家都是常人。 

(注:言外之意,例如有时候面试官问未婚签证申请人“您老公……”并不一定代表签证官设陷阱。) 

2。有人说某些签证官记仇想找那些冒犯过他们的人来报复是不正确的。这种说法流传很广也使我很纳闷。基本常识是没人会把自己的详细资料放在帖子里(虽然我的一些同事对某些马甲深痛欲绝)所以也无法把某申请案/未婚配偶/夫妻与该马甲相连起来。因为时间上不允许,当我不知道想报复的人的名字时,我必须要搜寻大量文件来找出那冒犯本人的某案文件。想想要花多长时间从221(g)档案室里的1万6千件申请文件中,和预查档案室里的2万6千件申请文件中找出某案文件?我实在没时间做这傻事。 

(注:烛爱论坛的发帖是匿名的。对于ML来讲,他们并没有时间通过核对某个人全部的发帖来判断是否每天无数签证个案中的一个,从而在审批签证的时候借助做出决定。) 

3。预查/预判/预等等申请案。签证官不预先判定申请案。面试的案件是头一天的下午才从档案室拿出来。申请人第二天来面试的早上文件会经过检查。申请人来到面试窗时职员会从昨天下午准备好的一堆里抽出这文件放在文件盒里。申请人交完钱,打完指模后这文件才提交给签证官。这是该签证官头次看到这文件。他/她快速阅览和掌握一下文件的内容,按号叫申请人来到窗前进行问话。所有就是这样了。 

4。在其他问题我想发表一些看法像某些帖子喜欢提到“黑珍珠”,通常带有贬义。我们知道在其他讨论签证的坛子上探讨签证问题时用绰号来形容签证官员。烛爱现把所有窗口里的女性美籍非裔签证官都自动叫成可怕的“黑珍珠”。有完没完,美领里不止一个女性美籍非裔签证官了,有人来有人走。这样给人家打标签是带有种族歧视的最差劲的陈腔烂调。想让你们知道我是个西部德州小镇的乡下人,知道这些种族歧视腔调。这不好应该改掉。 

烛爱坛上现大都知道以前臭名昭著的“黑珍珠”很久前已离开了。很不幸她的传说和绰号现在被栽倒其他女性黑人签证官头上。我同意你的说法这样叫不好,她们不该为前任的名声背锅。 

5。我们再次强调下面的警告,它已经散发给所有请愿人和申请人: 

WARNING: The U.S. Consulate General does not endorse or have a special relationship with any individual or business that offers advice or assistance with the visa process. No one can guarantee the issuance of a visa to you. The only U.S. consular office in Guangzhou is located on the 5th floor at Tianyu. All U.S. government forms are free. Beware: Many visa applicants lose money or are permanently barred from the United States as a result of misleading information and fraudulent applications provided by visa consultants.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visa process is available at: www.usembassy-china.org.cn/guangzhou/ 

(注:郑重声明==美国领事馆不认同并且不与任何个人或签证咨询机构存在“特殊关系”。没有人能够保证您的签证获得批准。美国驻广州领事部唯一的办公地点位于天誉花园二期五楼,所有美国政府提供的表格均是免费的。请注意,许多申请人由于使用了咨询机构提供的错误指引和虚假文件而导致金钱的损失或被永久地拒绝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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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美领收到揭发信 

注:Q代表烛爱会员提问 A代表美领回答 (下同。) 

Q: 我们看到最近不少会员被揭发信(3rd Party Correspondence) 所烦扰。这些案子都被重查(Administrative Review) 或更甚的有些被退回美国重新评估。不知这些退档案是退到NVC还是移民局。请你给我们介绍一下处理过程? 

A: 有多少申请案被人寄送了揭发信?我们想大概2%(只是ML估计)的申请案有揭发信送进移民部。 

Q: 当收到揭发信,美领内部怎么处理认证所说的是真实的?是否不被申请人控制的人写的就认为是真的?会不会调查一下来源?有可能让请愿人/申请人上诉和反驳这些多管别人闲事者的讲法? 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敏感的因为几位会员正在接受痛苦的折磨。同时也对那些还没到面试阶段的会员中间引起很大恐慌。希望你能给我们提供这方面的任何信息。 

我想说下的某些揭发信是些被拒绝的勒索者写的,他们认为美国请愿人都很好宰。其他的可能是由妒忌的同事,或对申请人不满有仇的人写的。使你们采信并采取行动的准则是什么? 

A: 对揭发信有几件事你们要意识到: 

1.签证官是评估全案才作出决定的。 

2.签证官是知道写揭发信的人的目的不祥(不是为了反假)。 

3.任何请愿人和申请人要觉得有外人对你们勒索,应立即报告领事馆。我们会相应采取适当行动的。 

Q: 谢谢美领的回答,你的建议非常好使你知道你已被勒索或恐吓。很多时申请人到面试时被拒才知道有揭发信这回事。这种被拒案很难翻案。我知道这坛上两件申请案被退档到移民局建议取消。就像楼主问道的,申请案到这阶段该怎么办? 

很少退档案申请人被当时告知是因为揭发信的缘故。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怎样才能保护自己,至少能提供点反驳的资料? 

A: 当领事馆决定废除某请愿案,将把案件文件,我们的理由和废除建议一起送回DHS。移民服务中心会寄信通知请愿人有关废除建议,并给请愿人指引进行上诉。 

Q: 我们有两案例被揭发信害得签证被拒。翻案材料补交后拿到签证。当取签证时又被告知还要调查然后被取消,案子退档回移民局。我觉得这做法很残酷。能解释一下为何接受补材料后在领取签证时又把地毯从别人脚下拉出。 

A: 领事馆忠告在很少的案例中,尽管面试批了签证,后来可以有各种原因再被取消的。申请人当被告知不能取得签证时要按照指引做。再次说明,这很少发生。但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签证到手前不要作任何旅行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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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面试和拿蓝条/补材料/退档 

Q: 当申请人拿了蓝条,可以跟VO的上司请求让其他VO看看吗,因为一个VO每天处理无数案件可能会看走眼些重要证据,另一VO可能旁观者清。 

A: 申请人被拒时会有指引怎样补材料的。 

Q: 是否录像带要求是因为VO怀疑申请人和请愿人之间有沟通困难?如果申请人能提供重要证据(像请愿人是讲中文的,后来移民到美国成公民,又或请愿人在中国有几份工作, 等等)这样是否可以不再需要录像带? 

A: 录像带只是当申请人和请愿人没有共同语言时要求的。如果请愿人也和申请人一样懂中文就没啥问题了。 

Q: 有时申请人英文很破,又对签证过程紧张,申请人可以要求翻译吗?领事馆会指定一个给她吗?同时有些VO的中文有不是很好,误解和沟通不良是会很影响面试的。 

A: 大多数VO在面试时都会讲普通话。如果申请人连普通话和英文都不会讲,我们会请一个会她方言的助手帮忙。其实,大多数未婚或结婚申请人都能讲普通话或英文,这根本不是问题。 

Q: 我们现有3个会员在进行补材料。他们很担心害怕。如果案子退档回移民局又被驳回到领事馆,是否可以拿到签证?是否有二次面试或移民局直接就批了不用面试? 

A: 如果DHS驳回案子又送回广领,申请人会有二次面试。签证不会自动发给,但我们不能拒签除非发现其他退档理由。驳回的案子不能用头次退档的理由再退档。 

Q: 1.根据蓝条上第八项要求补交的材料,怎样才能知道美领已经收到和阅览过? 

2.面试的签证官是否只有其人从头到尾管理这件申请案?或有其他人参与? 

3.上述(第八项)与第七项带新材料另约面试有何不同?是否上述(第八项)要求是因为  案子有更大问题? 

4.是否需要预约另一面试,尽管4008(签证中心)没有案子进展的任何消息?请愿人/申 请人需要积极的行动去预约面试,还是坐等广领寄信通知申请人?这问题还是与蓝条第八项寄送补材料到美领有关。 

5.有关联系华盛顿征询SAO(安全建议),通常的处理时间是多少?我读过文章说签证官可根据篇章9 FAM 40.34 N7.2 通过个人审查作出赦免。是否广领也能这样做? 

6.被拒案律师是否可以参与,能否为此案子能快点得到解决? 

A: 1.你可以用能追踪邮件的邮寄方式。寄给我们后你们可以继续追踪案子的进展,如案子已过了面试。 

  2.通常是同一人,但无绝对。 

  3.不同在于一项(第八项)你只能寄补送的材料给我们,而另一项(第七项)你必须亲 自来递交补送的材料。 

  4.如果你被告知可以选择寄送的话,就不必预约见面。 

  5.两到三个月。赦免是移民局授予的,不是国务院。 

  6.从来不需要律师。 

Q: 1.邮寄材料是“可选“的项目?那申请人被蓝条上大黑圈上的第八项要邮寄材料怎么说? 

2.那怎么邮件追踪说第二天就送到而两星期后问领事馆还说没收到? 

3.申请人怎样发Email询问签证官确实收到和审查该被要求补进的材料? 

4.为何申请人老收到封官腔信当她遵守规定用Email补交材料从而缩短时间,也减少你们 重复发信往返华盛顿?这规定的好意完全被这网上系统搞糟了。 

5.用Email发补交的材料到美领,却收到封叫我们与4008(签证中心)联系的官腔信,这 正常吗?这是否网上系统有毛病而要我们再发过Email? 

A: 有时会给与申请人邮寄或亲交材料的选择。申请人必须遵守面试时给他们的指引。有关你案子的情况,可以用下面网页与我们联系。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guangzhou/iv/emai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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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第二次婚姻要求提供前夫地址 

Q: 我在读蓝条上的指引,说要提供前夫的住址。不明白为何要这?什么原因需要这个?想知道他还活着?其实很容易与当地政府查一下离婚文件就知道这离婚是否合法的。要是实在不知前夫在那怎办?我想别人也有相同提问的。 

A: 面试时签证官可能会要求增加这一证明。它能帮助证实了与前夫的关系确实是结束了,同时也反证了目前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 

( 原帖:http://candleforlove.com/forums/index.php?showtopic=14577) 

Q: 还是不太明白这其中的关系。领事馆老是要求些很难办到的证据。看来那些和前夫保持联系的假婚能拿到这些而轻易过关,而真婚的被耽误。怎样举证才能使你们满意? 

A: 明白有假婚的缘故要求提供这些证明。我假设对提出寻求前夫住址的证明应有一定时限性。如果申请人是刚离婚,或一到两年前离的婚,如VO有疑问的话要求合理。如果太多年前就离了,应不会提出这要求。 

Q: 很多时前夫遗弃妻儿,离婚后不提供赡养并消失得无影。也有前夫搬家,一段时间过去后很难找到他的住处使得无法证实目前的真实关系,像4,5年吧。我也听说前夫和他的家人威胁美国公民要钱否则不合作。所以要申请人再与前夫联系为了这证明,有点不合理。 

我觉得这要求对离婚不久的有必要,因为有可能是假婚。但对离了5到10年的就不太合理了。希望你支持我这时限的理论。并想听听你的见解。 

A: 没有准确时限,而且各案不同。你说的也没错。 

(注: 

bluewind意见:面试很多通常都会要求提供这证明。它能帮助证明目前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也能证实与前夫的关系是明确地结束了。" 

感觉ML的回答有点意思: 如果EX的地址可以"证实与前夫的关系是明确地结束了。",是不是提供了就说明没有明确结束,提供不出来就说明明确结束了? 不然他们怎么判断呢? 

那么ML已给出了确切的答案: 提供不出来EX的地址的即是真离婚. 所以大家即使知道也说不知道就成了(还真有的JMS没有补这个材料也拿到红条了). 

甜豆意见:也许提供了前夫地址后,ML会和受益人地址进行比较,或者针对该地址进行相关调查,确认两人没有生活在一起。 

piggy意见:有帖子提到某种造假的方式是两口子离婚,老公然后以未婚身份跟家里人移民,或其他方式先到了美国。老婆就只能走假婚的路,以待到美后两人团聚。因此如果前夫在美的话,就会引起些重视。可能这也是美领要证明的一个原因。还有就是您提到的离婚不离家的,也会加重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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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共产党员的问题 

Q: 曾经和现在是共产党员的申请人是否妨碍拿K1/K3/CR1/IR1签证?很多人是被要求入党来保持工作。领事馆怎样看待此事,尤其那些名义上党员而不活动的?退党是否对拿签证有帮助?有否因为是党员而直接拒签的? 

A:请参考以下链接。它告诉怎样处理这些问题:http://foia.state.gov/masterdocs/09fam/0940034N.pdf 

如果申请人现在或过去是党员,我们会要求他们填份问答卷。回答卷会了解该人在党内的角色。根据回答我们会征询华盛顿方面而作出决定是否给与或拒绝签证。 

如果申请人退党五年以上,就没有问题。(上边链接文章说小角色退党两年就可以,大角色,像书记,要退党五年才行) 

Q: 共产党在美国也不是非法的,为何要拒绝中国的党员? 

A: 因为法律规定,让他们看看上面的链接。 

Q: 那链接说这只是有关移民签证,K1和K3不是移民签证。 

A: K1和K3被看作是移民签证。 

K类申请人是要移民去美国的。一旦他们到埠,移民签证的要求就适合他们了。请参考9 FAM 41.81 N9.1. http://foia.state.gov/masterdocs/09fam/0941081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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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DHL邮包清关 

Q: 想知道为何美领一两月都不签收我们的案件。当有外交邮件他们应是立即去海关的。我听说是因为重量。但不管任何重量都应马上签收。相信NVC不会特给广州美领发大箱子把。有人问过这样的处理方式为何要继续下去?让外交件在仓库里长时不取到领事馆是否违法?这都是加急件不该坐视不管的。既然海关不能碰它,外交邮件应马上送进美领院内。它应几天内就被签收。很多人都关心这事,国务卿听到这事也会不开心吧? 

A: 很多人觉得我们是用这借口来隐瞒我们办事的无效率和懒惰。更甚的某些评论说中国海关扣留文件等清关根本就是假的,因为文件是通过外交袋寄运的不需要清关。简单回答是,移民签证文件没有用外交袋寄运。国务院不用DHL来寄运外交文件。 邮件如果盖上美国外交印章的话是不会被检查。但是,从NVC发出的邮包没用外交印章而且是经DHL运送的商业邮件。当邮包到达海关时,我们会接到通知并会要求通关。等上一段时间包裹就会清关。DHL然后把包裹运到美领。 

Q: 某些DHL运单确实列明邮包是“美国外交文件”,那不是应该不被检查吗。 

A: 不是商业物流公司的内部运单写了个“美国外交文件”包裹就一定幻想是有外交特权不用被查。我也可以在自己私人邮件上用大红笔写上“美国外交文件”,难道就可以免查吗?肯定不行的。 

Q: 我用DHL寄过包裹到中国,最多不超过两星期就能清关送达。通常是一周到十天。你们怎么要五周才从NVC寄出,清关最后到达领事馆? 

A: 我怀疑部分原因是你的邮包是通过一般海关处理,但我们的邮包不是。我们的包裹到达后,会收到通知,我们然后通知大使馆(北京),大使馆发出外交条子给我们,我们再送条子到海关,海关收到,考虑一下什么时候给我们放行。放行后DHL再把包裹送给我们。我们收到后马上打开,输入到电脑。 

移民签证操作上有很多地方是被误解和感到挫折。太多人忍不住花时间想找出些阴谋论出来。像“美领用这些话愚弄我们说包裹是在中国海关,他们以为我们都是傻子,等等话”。这里没有阴谋。实在烛爱坛上太多人在寻找证据说我们在邮包寄运上搞鬼。你们全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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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填表有错 

Q: 我在申请I-130时在G-325A表上把我岳母的名字的“q”写成“g”了。我要现在改还是与移民局联系,或等到见VO时解释? 

A: 如果请愿件还在移民局,和他们联系看是否严重。打电话 1-800-375-5283。 

文件到了我们手上的话,如果只是一小点打错,没关系。如果写错的是在I-130或I-129F表上我们就要从新对申请人做背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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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背调的进行 

Q: 是否背调可以在领事馆收到包裹前就可以进行?我认为NVC发包当时已经把案子电传到美领,可以让NVC发包前先行背调吗?我觉得大家不高兴的主要原因在等资料输入电脑前什么事都不能做。输入电脑后又要等上几个月等背调完成。两月是很久咯。尤其对那些想一起过圣诞,周年或情人节的人来讲。否则他们要想法打发这些时间。 

A: K类签证在美领签收邮包前就已经开始背调。发包前就开始了。 

对移民签证,CR1和IR1, 背调在美领收到包裹时才能开始。电传通知没有足够信息让我们进行背调。 

领事馆保留核实申请人提供的工作单位的权利。 

通常雇佣历史只是作为资料用途。不会对它作什么。 

(原贴相关参考:http://candleforlove.com/forums/index.php?showtopic=15536 

The Consulate reserves the right to verify any employment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applicants. 

However, in general, employment histories are only us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and nothing is "done" with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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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二次背调 

Q: 当请愿件在NVC时我的理解是要进行背调的。当背调完成后案子转到美领时你们是否有要做二次背调? 

A:答案是“对的”,但不是经常。你们可以参考连接http://foia.state.gov/masterdocs/09FAM/09G0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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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儿童监护权 

Q: 当有携带小孩时,K2 或K4,经常有这样问题就是孩子的父亲消失了一段时间以致退出小孩的生活圈了。有时这父亲已经无法找到。申请案中如果要求其父亲签写声明同意孩子跟申请人移民,需要怎样做?某请愿人特别提到一例子如母亲没结婚而父亲很久前就失踪了。另些例子父亲想向请愿人敲诈大笔金钱。如果K2/K4孩子年龄在18-22岁之间,拥有护照,未婚,尽管离婚证上父亲拥有监护权。是否仍需要父亲的同意声明? 

A: 如果孩子的某一的亲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计划带小孩(年龄在18岁以下)去美国,而另一亲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仍留在中国,他们必须呈示这样带孩子出国没有法律上的障碍。 

要呈示谁有孩子的监护权。中国离婚合约上通常都写明谁有监护权。留在中国的那位亲生父/母可以提供公证过的声明阐明他/她知道孩子准备移民美国,并同意其移民做法。这是最通常的显示孩子移民美国没有法律障碍的做法。 

有时由于某些原因,没办法拿到这种声明。这种情形的要作个案处理。 

Q: 签证过程中什么时候要提供这些声明文件?向谁提供? 

A: 移民局在申请案早期处理过程中可能会要求提供。对我们来说,最好面试时带在身边,除非另有要求指引。 

Q: 这父亲签写和公证过的声明有没有期限? 

A: 最好是(公证日)一年内的。但如果申请人只有旧的(公证日超过一年)而有理由为何无法拿到最新的,也可能被接受,但要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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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美国婚姻签证美国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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