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NVC公布了2020年1月的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
对于申请职业移民的大陆人士而言:
▪表A:EB-3类别前进1个月,跃幅最大;其他类别的排期前进速度放缓。
▪ 表B:EB-1类别提速1个月,其他类别的排期均无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EB-5法案作为临时法案目前是延期到了12月20日,在未明确宣布法案延期前,EB-5区域中心类别暂无可用配额(不出意外的话,EB-5法案接下来会跟着政府预算案继续延期)。
对于申请亲属移民的大陆人士而言:
▪ 表A:F1类别前进2个月,跃幅最大,F2A继续保持无排期状态,其他类别进展缓慢或原地踏步。
▪ 表B:F1到F3类别突飞猛进了1个月至4个月不等,唯有F4类别无任何推进。
特别提醒,NVC签证公告栏更新后,移民局也会随后几天在官网(https://www.uscis.gov/visabulletininfo)宣布是否开放表B。如果2020年1月继续开放表B,那么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就可以按照表B早日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啦!这些条件包括:(1)I-140/I-130/I-526表格申请已经被移民局批准或者已有一份可以互用优先日的移民申请已经被批准;(2)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3)申请人的优先日早于表B的日期。
职业类移民表A:

职业类移民表B:

亲属类移民表A:

亲属类移民表B:

知识回顾
表A:英文是final action dates,可直译为:申请移民签证和绿卡的最终裁决日,也被称为“批准排期”。表A的作用是:如果申请人的优先日(Priority Dates)早于表A的日期,就意味着他的排期到了,移民局或签证中心可对他的移民申请进行最终审核、并决定是否签发绿卡。如果表A排期未到,美国移民局和签证中心就不会对他的案子进行最终批准,因为没有可以使用的签证名额。
表B:英文是dates for filing,可直译为:可以递交移民签证或者绿卡申请的最早日期,又称“递件排期”。表B的作用是,如果申请人的优先日早于表B的日期,并且人在美国境内,就可以向移民局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前递交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可以提前获批拿到绿卡,申请人要等到表A到了之后才能取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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