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秘书长巴颂表示,土地建设税法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许多人对此表示担忧。有人报告说,在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建筑物的类型没有明确定义,包括描述土地和建筑物的类型和税率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公寓楼仍被视为住宅,即使出租,仍算为居住用途,而非划分为商业用途。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巴颂必须做出特殊的解释,就土地建设居住用途房屋的情况(包括公寓楼、房屋、大楼、楼房和联排房屋,具体情况划分为:
首先,土地所有者或建筑物所有者建设的目的用于自住,包括自己居住或亲友居住,或出租给他人居住,根据土地和建筑物的类型纳税。
第二种涉及住宅建筑的建造,维护或改建的税收,即使在第一种情况下也是如此,因此即使在公寓建筑或住宅中,也必须在建筑或装修期间对其征税。
第三,对于根据法令合法建造和经营的旅馆,其税率不包括在内,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的建造和开发过程已完成或已完成,但尚未根据土地管理法或公寓管理法进入销售过程。

因此,在收到曼谷政府关于在收到公寓单元时有关公寓住房信息注册的信函时,居住情况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和公寓房地产,因此无需在年底之前声明信息。根据公寓管理法的规定,每个单位支付的费用为每百万泰铢200泰铢,而不是3,000泰铢,并按法律规定的商业用地和建筑物税率为每百万泰铢。
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腊瓦隆说,办公室正在审查有关土地建设税费的未来信件的内容,如果得到内政部长和财政部长的批准,将在政府公告中宣布。但是,对于用于各种目的的综合土地和建筑物,例如美容院或公寓较低楼层的小商店,必须根据税法以正方形支付税款。
腊瓦隆还指出,如果将住宅改成餐厅,则需要租用公寓的分区单元以进行租赁操作,例如缴税或通过Airbnb平台(家庭资产)进行租赁,具体取决于商业用途的类型。短期内出租或租房是商业活动,是一种商业活动,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商业用途的税率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