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过去几内亚比绍移民投资,了解几内亚比绍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必须的。
1、贸易主管部门
几内亚比绍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贸易与工业部,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国家贸易政策,负责有关数据统计,并对贸易行业实行管理,防止不公正贸易对本民族工业造成冲击。
2、贸易法规体系
几内亚比绍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贸易法》、《公司法》、《海关法》和《投资法》等。
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1980年11月,维埃拉发动“调整运动”,对卡布拉尔当政时的激进政策进行调整。关闭了亏损严重的国营企业,注意发挥私人企业的作用,加快了自由化进程。1983年,政府采取贸易自由化政策,取消垄断性外贸管理体制,鼓励私人经济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并收到了一定的积极成果。1984年,几内亚比绍农业生产和出口都有增长。
【进口管理】
几内亚比绍几乎所有的运输工具、石油制品和机械设备都依赖于进口,而食物和生活消费品在进口中占重要比例。1995年7月。几内亚比绍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其平均进口关税有所下降,但在发展中国家中仍属比较高。几内亚比绍与世界各国都有贸易往来,对制成品关税没有国别歧视政策,对所有国家产品一视同仁。
制成品按不同税率征收关税。机电产品整机进口关税相对高些,散件进口的关税相对低些。平均税率约为37%。几内亚比绍没有苛刻的有形贸易壁垒,对机电产品品质规格和性能要求也不高(二手货充斥当地市场,比如汽车多为欧洲旧车)。
几内亚比绍远离主要制成品供应国,远洋运输几经波折,不仅运期较长,费用昂贵,几内亚比绍市场腹地狭小,容量有限,购买力力低,加上电力严重短缺(电力供应仅够需求1/10),这些都是几内亚比绍机电市场看淡的主要原因。
【出口管理】
几内亚比绍主要出口产品是腰果、花生米、原木、冻虾和冻鱼等,农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96%以上,其中腰果是几内亚比绍出口最多的产品,其出口值占出口总值的一半以上。为保护腰果的出口价格,几内亚比绍对腰果出口征收特别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