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四日,川普政府发布新规定,自11月3日起,凡是境外申请移民签证的申请人,必须证明在赴美三十天内获得医疗保险,或者证明有足够的财务能力购买医疗保险。若不能证明能够获得医疗保险或者有足够的财力购买保险,申请人在海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可能遭到拒绝,而已经获得了移民签证的申请人,有可能在11月3日之后被拒绝入境。
支持的理由
川普政府的新规定出台后,民众的反应两极,医疗系统大多欢迎白宫的新规定,Kaiser 列出图表,根据2017年的数据,居住在美国的非老龄人口但没有医疗保险的人口中,美国公民占7%,绿卡持有者占23%,而无证移民占45%。没有购买医疗保险并且居住在美国的人也需要就医,或者急诊。
以过去十年的数据统计,每年累计无法兑现报销的医疗花费都超过了三百五十亿美金,对于美国财政以及纳税人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要求新移民购买保险或有足够财力证明买保险的能力,是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事实上,其他许多国家签发旅游签证时,也要求签证申请人购买医疗保险,以避免外国游客就医或者急诊的花费需要本国纳税人掏腰包额外负担。

反对的理由
另一方面,民权团体则反对川普政府的新规定。美国的移民法并不就新移民的财务能力有过要求,而是由新移民的雇主或者亲属做出担保。新政策势必会对经济能力较差的新移民形成歧视,违反了宪法的平等原则。预计川普政府的这项政策,将会面临司法程序的检验。
如何应对?
国务院针对川普政府的新政策也给出了建议。凡是11月3日之后在境外申请移民签证的新移民,可以准备以下保险证明:
-由雇主支付的医疗保险计划,包括退休计划
-州政府为个人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
-短期的医疗保险,但须涵盖至少364天,或截止到离开美国的时间
-意外险
-作为家庭成员附属的医疗保险
-美国军方医疗保险,包括TRICARE
-旅行医疗保险,但须涵盖至少364天,或截止到离开美国的时间
-联邦Medicare计划之内的医疗保险
-其他由卫生部认可的医疗保险
-联邦Medicare计划之内的保险计划,不适用于十八岁以上的申请人
哪些人可以除外?
国务院明确列出了可以免除医疗保险的申请人,或者准备登陆美国的新移民,包括:
-11月3日前已经获得移民签证的新移民
-伊拉克和阿富汗特殊移民以及他们的配偶和孩子
-美国公民的孩子(IR2,CR2,IR3,IR4,IH3,IH4类别)
-返回美国的永久居民(SB1)
-未婚妻签证持有人,美国永久居民,难民,寻求庇护的移民
-美国公民的父母(IR5类别),但要求申请父母移民的担保人向移民官陈情其父母不会对美国的医疗体系造成负担
-十八岁以下的移民,除非十八岁以下的孩子跟随父母一同移民,而父母需满足持有医疗保险的要求。
-由司法部长或国务院秘书长及其部门认定的,对美国司法体制有重要作用的新移民
-由国务院秘书长及其部门认定的,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新移民
国务院发布的建议原文可以点击: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us-visas/immigrate/Presidential-Proclamation-on-Health-Care.html
尽管这项新政策极有可能面临诉讼,也可能败诉而无法执行,我们建议在11月3日之后需要申请移民签证或者准备登陆美国的新移民咨询自己的律师,带齐所需要准备的文件以及与医疗保险相关的证明,从而顺利获得签证批准,顺利登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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