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12日,筹划了一年多的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共负担不予受理》新规最终版正式出炉。新规重新定义了“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调整了计入考量的公共福利种类,并赋予国土安全部依据签证申请人未来成为“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的可能性而拒绝签证申请、入境或转身份申请的权力。根据流程,新规从今年8月14日起在联邦公告网上公示60天,并在今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执行。
科领美国移民专家表示,“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是1999年克林顿总统在任时发布的指导意见,规定外籍人士若不能在经济上自食其力、而是需要依靠美国政府资助,则可能成为公共负担而被拒绝签证申请、入境或转身份。但接收公共福利并不会被简单认定为“公共负担”,理论上移民局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该申请人自身具体情况(这包括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财产、教育情况等等)来做个案处理。
而新规重新定义了“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且扩大了1999年发布的临时指导意见中可考虑的福利种类,并允许移民官员在审核移民申请时,如果发现申请人使用过政府发放的住房、食物、a健康b补助时,有权利以“成为公共负担”为由,拒绝这份移民申请。以下为新规主要内容:
重新定义“公共负担”
新规将“公共负担”的定义修改为:在任何36个月期间内(例如:一个月内领取两份福利计为两个月)超过12个月的指定公共福利的个人,其中,“公共福利”涵盖更多种类,包括任何维持收入、补充保障收入、对贫困家庭的临时援助、补充营养援助方案、大部分形式的a健康b补助和某些住房方案的现金补贴,以更好地确保申请人是自给自足的。
此外,新规也明确了不受“公共福利”定义的福利种类,包括在现役人员或美国武装部队预备队服役的个人及其配偶和子女领取的公共福利、某些国际被收养人和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儿童所领取的公共福利、21岁以下外国人和孕妇的a健康b补助、学校服务的a健康b补助(包括根据残疾人教育法提供的服务)以及紧急a健康b服务的a健康b补助等。
对绿卡和签证申请的影响
该规则还规定,在美国领取指定“公共福利”的某些非移民外国人,如果在获得他们希望延长或寻求改变的非移民身份后获得该福利,就没有资格改变身份和延长居留期限。
不过,新规不适用于美国公民,也不适用于国会豁免的外国人,例如难民、政治庇护者、持有特殊移民签证的阿富汗人和伊拉克人,以及某些非移民贩运和犯罪受害者,如根据“暴力侵害妇女法”申请的个人、特殊移民少年等。
征收公共收费保证金
新规还赋予移民局酌情向递交身份转换申请的外国人征收“公共负担”保证金的权力。在特定情况下,依据《公共负担不予受理》规则,移民局将有权征收最低为8100美元的保证金,实际征收金额可根据申请者具体个人情况裁定。
科领出国移民专家表示,新规被普遍认为是目前为止,特朗普政府打击低收入或低教育水平的合法移民的重要举措,因为这部分群体更可能会指望政府的救济。而受影响的群体,将包括寻求入境美国的申请人、寻求身份调整为美国境内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国人、持有非移民签证并寻求延长逗留的外国人、将其非移民身份更改为不同非移民身份的外国人等。建议办理美国移民的客户,尽量不要申请相关公共福利,或者申请前先咨询移民律师,以免影响到日后的绿卡和签证等申请。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新规几乎影响到了移民在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a健康b、食物、住房等多种社会福利项目,将导致很多低收入家庭为获得或保留身份而失去a健康b保健和住房保障等福利,因此该新规也受到移民倡导团体的反对,纽约州政府也将就此对特朗普政府提起诉讼。因此新规最终能否实施,也将视乎美国法官的最后判决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