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赞助人
**移民政策修改**
由2012年10月25日起
如果申请人和担保人的关係在申请时少于两年及两人没有共同的子女,申请人只会获批有条件永居签证。申请人和担保人必须以合法关係共同生活两年,该条件才会被解除, 取得无条件永居签证。
由2014年12月22日起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在等候审批配偶签证的同时,可获准在加拿大境内工作。
由2014年08月01日起
和申请人一同申请移民的子女岁数上限, 由原本的22岁改为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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