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狗猫和其他小动物必须根据法规经过进口隔离。
-如宠物符合进口法规,隔离最少二十一天以会归还主人。
要求和法规总结:
1) 每只宠物必须拥有符合 ISO Standard 11784 标準的微芯片确认身份。
2)宠物必须接受狂犬癥疫苗。
3)宠物必须接受荧光抗体和病毒中和( FAVN )血液测试。
4)在来台30天前,必须为宠物準备一下材料:
• 对于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 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 荧光抗体和病毒中和( FAVN )血液测试结果
• 护照副本
5)来台,三至十天前必须準备:
準备一副由兽医填写的国际健康证书(International Health Certificate- Form 7001)。表格中必须填写一下资料:
1)品种,性别,年龄和宠物的微芯片号码。
2)接种狂犬病疫苗的日期,以及是否接种疫苗属主要或辅助。
3)证明宠物无Aujossky病,犬瘟热,狂犬病, Leishmaoiasis和钩端螺旋体病。
症状
4)宠物血液检验结果:血液中必须含有至少0.5IU / ml的狂犬病抗体。检验日期不得超于180天前。
信息来源: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