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CRS推进与执行,越来越多的大资产者为合理规划自己的资产和未来税务,开始将眼光放到了国外,所以拥有低税率的塞浦路斯成众多大资产者追捧的移民国家。今天出国移民中介「科领出国移民」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塞浦路斯的税务制度。
企业所得税
塞浦路斯企业所得税仅为12.5%,这已成为其他欧盟国家,前苏联国家,亚洲和其他许多地方投资者青睐这里的重要原因之一。除了税率,塞浦路斯优越的地理位置,优良的基础设施和电信网络,有效的法律,银行及会计服务,高技能的人力资本,稳定的经济等都吸引了不少国际投资者。
在塞浦路斯开立公司享受的财政优势:
• 从国外管理和控制的国际商务分支机构及国际商业合作伙伴公司免征收入税;
• 不征收股利分配,利息和特许使用费的预扣税;
• 从国外的常设机构赚取利润完全免征公司税;
• 股息收入免征公司税,条件是至少持有1%直接控股的海外公司的股本
• 出售股份免税;
• 与世界各地超过4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 除出售坐落在塞浦路斯的不动产以外,无资本收益税;
• 结转税项亏损没有时间限制;
• 税项亏损可使用团体弥补免税法解决;
• 对离岸商务活动增值税制度不适用;
• 允许就税务目的业务资本免税额和费用;
• 正常的交易活动无印花税;
• 在塞浦路斯继承外国公司的股份,免征遗产税;
• 无外汇管制的限制(世界任何地方,任何币种的银行帐户);
• 只向塞浦路斯中央银行透露受益人详细资料以确保保密性和匿名性。

个人所得税
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塞浦路斯不仅企业所得税低,个人所得税也低。法定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35%。此外也有各种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例如:
• 在特定条件下,股息分红收益免税
• 在特定条件下,利息收益免税
• 亏损部分享有税率优惠
• 在特定条件下,海外常设机构的收益免税
• 证劵交易所得资本免税
• 在国外提供服务所得薪酬免税
• 对诸如受伤赔偿、公积金、养老金或其它经批准的特定类型的基金收入免税
• 非定居者不需要缴纳收入中的国防特别捐税部分
2012年起生效的针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其有效期现在从 5 年增加到了 10 年。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塞浦路斯与全球57个国家广泛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该协议保障同一笔收入不会在1个以上的国家交税。

“非定居”个人的优势
1、股息: 非定居个人的股息收入,无论这项收入来自海外还是国内投资,根据2015 年7 月16 发布的国防特别捐税法修订案,均不需缴纳17%的国防特别捐税。同时,因股息收入无条件豁免个人所得税,所以塞浦路斯非定居个人的股息收入应付所得税为0。
2、利息: 非定居个人的利息收入,无论来自海外还是国内,根据2015 年7 月16 发布的国防特别捐税法令修订案,均不需缴纳30%的国防特别捐税。同时,利息收入也属于个人所得税豁免项,因此塞浦路斯非定居个人的利息收入应付的所得税为0。
3、出租收入: 非定居个人的出租收入,不论是来源于塞浦路斯的房产还是海外房产,根据2015 年7 月16 起的国防特别捐税法令修订案,均不需缴纳3%的国防特别捐税。出租收入将按照普通个人所得税税率收取(并附20%的津贴)。
“塞浦路斯定居居民”一词由法律规定,指或在塞浦路斯当地出生,或选择定居(在塞浦路斯当地置业并计划永久居住)的个人。
需要注意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决定个人是否为定居居民与拿到当地公民身份或居留卡是不同的概念。以是否需要缴纳国防特别捐税的概念来说,以下是可免除该税的条款(即被定为非定居居民):
1. 已取得或保持在塞浦路斯境外住所的个人,同时此人在连续的20 年间任何时段都不是塞浦路斯的纳税居民。
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在相关法律出台前(即2015 年7 月16 日前)连续20 年间从未成为塞浦路斯纳税居民的个人。
“非定居”或“定居”法令规定,一名非定居塞浦路斯的纳税居民,其所有利息、出租、股息收入(实际或被认为)均不需缴纳国防特别捐税,不论这项收入是否来自于塞浦路斯境内,也不论这项收入是否汇入塞浦路斯当地的银行或在当地使用。
塞浦路斯除了税务方面的优势,同时还是欧盟犯罪率较低的国家,不管是来这里生活还是投资置业,都非常具有性价比。
塞浦路斯护照项目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投资额200万欧。
2、永居和护照同时申请,审批时间6个月。
3、三年后资产可退出,处理资产,仅需保留50万欧自住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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