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金融机构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CRS,2018年9月香港与其他相关CRS伙伴国进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第一次自动交换。(第一批国家的CRS实施时间比第二批早一年)。香港作为国人海外资产转移最受欢迎的目的地,CRS一旦实施,相信有不少高净值人士的资产将被披露!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截图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10月14日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备受瞩目的境外账户披露以及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的具体办法浮出水面。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目前,世界上有大约3000多个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其中绝大多数都包含情报交换条款。但是,这些情报交换是根据申请进行,并非自动完成,申请时需要提供涉税的证明材料,所以实践中作用非常有限。而CRS将自动的、无需提供理由的信息交换。举例来说,中国和新加坡采纳“共同申报准则”(CRS)之后,某中国税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机构拥有账户,则该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新加坡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
新加坡相关政府部门,并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理论上讲,中国税务部门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
哪些类型的资产信息将被交换?✓ 存款账户✓ 托管账户✓ 现金值保险合约✓ 年金合约✓ 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实施时间表:2017年1月1日,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始按照标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2017年12月31日前,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2018年12月31日前,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2018年9月,中国进行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海外金融账户信息披露会对国人产生何种影响?如何将境外账户进行合法申报处置?合理规划身份,配置财富,已经成为高净值人群必须正视的问题!快速拿第二国籍,转为中国非税务居民,从源头上合理避税,非中国身份名下的资产和税务信息,无需上报税务总局。申请人以后的财务筹划,完全可以以第二身份进行。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上述的架构如何组合在一起: 一个中国爸爸设立了一个海外家族信托,受益人是爸爸、妈妈和儿子。海外信托持有并管理爸爸放入信托的理财产品。人寿保单既能起到隔离债务的功能,也能最优化税务成本。因而我们将爸爸设立的海外信托中持有的资产,一部分用于购买大额人寿保单(爸爸是被保险人,信托是保单的受益人,而妈妈和儿子是信托的受益人),同时,信托将该保单进行抵押,获得融资,进行投资。儿子移民并生活在香港,信托将大部分投资收益分配给儿子。在全球化征税时代来临之际,合理节税保全资产已经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借助人寿保险和信拖合理规避税收成为富人们的最佳选择!科领移民专家提醒您尽早进行全球化资产配置,科领移民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89-2408-6759,有最全面的移民资深顾问为您解答。科领移民专业办理各国投资移民,详情可登录科领移民网(http://g13.cn),或致电全国免费移民专线:189-2408-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