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签证中的配偶移民(partner migration)是仅次于未成年子女移民的,最具有优先权的家庭移民类型。配偶移民也是家庭移民中最复杂的一种。
澳洲配偶移民有三种方式:
境内820/801配偶签证;
境外309/100 配偶签证;
境外300未婚夫妻签证;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配偶移民的申请资格:
申情人可包括已结婚(Married)或者事实夫妻(De Facto)即同居超过12个月以上的未登记结婚证的伴侣。同性婚姻和配偶在此申请中被认定为事实夫妻关系;
婚姻关系和事实夫妻关系必须是在申请前就已经存在的。
未婚夫/妻,18岁以下的孩子 (包括亲生的子女、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 ,其他亲属也可以作为副申请人,但必须满足在精神上和资金上完全依赖于主申请人的条件
常见问题:
一、同居关系基本要求
双方至少18周岁
同居关系至少12个月
可以是同性的
同居关系适用于,配偶签证,陪读签证,其他签证时作为副申请人等。
二、如果不满足12个月怎么办?
有值得同情的理由,比如:
怀孕了
有共同的小孩(领养的等)
三、签证官会从下面四个方面审核同居关系
1. 经济方面的联系,比如:
联名账户的开户时间,账户是否活跃
联名的房产,汽车,家电等
联名的贷款
共同支出(比如水电煤,网,电话等的费用)
2. 家庭性质,比如:
联名的房产
联名的租房合同
联名的房租收据
公共支出账单(比如水电煤,网,电话等的费用)
双方的信件(寄往同一地址的)
3. 社会联系,比如
在当地州政府关系注册证明
织或者团体的联合会员
一起的旅游
未来的共同计划
参加亲戚朋友的聚会
4. 共同的承诺,比如
双方的共同声明,阐述双方从结识到决定在一起以及未来的计划
朋友的声明,需要澳洲PR或者citizen的朋友来写
四、一些特殊问题
1. 短暂的分离不影响12个月同居关系
比如,A和B为情侣关系,在一起同居了9个月,但是由于签证到期,B需要离开澳大利亚,那么3个月后,只要他们关系仍然存在,充分的证据加上合理的解释,签证官还是会认可为满足条件的12-month Relationship。
2. 同性关系
强烈建议在澳洲累计满12个月的关系后再递交申请。
五、澳洲配偶移民,已婚和未婚的区别
在澳洲配偶移民这一类别中,有已婚移民和未婚移民两种情况。两种签证仅一字之差,其审理程序也大体相同,而且申请时所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文件也基本相同。尽管这样,这两种签证在评审时还是有着一些不同的标准,需要谨慎对待。
通过配偶关系赴澳洲的签证,签证官最关心的两人关系的真实性。真实性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做辅证。